老干部“离休”变“退休”含冤离世 相关部门推诿塞责维权8年投诉无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一位解放前参加工作名叫李宝森的老干部,曾受迫害34年,1992年给予“平反昭雪”。然而在“平反昭雪”的背后,并没有按离休落实,既没有得到公务员的待遇,也没有享受离休待遇,而是毫无依据地办理了退休,一生受尽屈辱与磨难,于2014年6月含冤离世。而李宝森的子女们为给逝去的父亲讨回公道已经坚持了8年的上.访维.权!漫长的维权路上阻力重重、举步维艰,这八年他们无数次找过连山区信.访.局、连山区政.府、连山区委组织部、连山区人社局、葫芦岛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都以各种理山不予解决。无奈他们又多次向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反映,最后还是如同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解放前老干部未按政策办离休却毫无依据办理了退休
据已故当事人李宝森的子女们向媒体反映:父亲李宝森出生于1929年,1949年1月参加工作,当时担任村财粮委员,1958年因受其兄右派株连,被下放农村劳动改造。1992年给予“平反昭雪”。然而在“平反昭雪”的之后,并没有实事求是按离休落实,而是毫无依据地办理了退休。
李宝森原始档案已明确为1949年1月参加工作,当时担任财粮委员。根据其参加工作时间应看“学生简历”和“工作简历”一栏。
学生一栏:由1937年-1941年在小学念书,由1942年—1944年在高桥完小念二年,后又复读一年,从学生一栏记载中,可知李宝森是1945 年从学校毕业。
工作简历一栏:由学校毕业后,在家务农3年,从事农业生产。即1946 年—1948年。从1949年—1950年参加村政.府当财粮委员。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充分证明:李宝森参加工作时间就是1949年1月,即解放前。因此李宝森完全符合《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1982年9月27日印发)第四条之规定:根据地、解放区的乡或相当乡一级的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的乡(村)长、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武委会主任(民兵队长),建国以前直接提拔为脱产干部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担任这些半脱产职务之日算起。李宝森完全符合这个文件,即是离休干部。
受尽磨难含冤离世子女为父讨公道上.访维.权
就是这样一位在解放前参加工作,又受迫害34年的老干部,既没有得到公务员待遇,也没有享受离休待遇,一生受尽了屈辱与磨难,于2014年6月含冤离世!为给逝去的父亲讨回公道,李宝森的子女们开始了8年的上.访维.权之路!
自从父亲“走”后,李宝森的子女们多次找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希望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说法,但是连山区政.府以“档案”丢失为由,互相扯皮、推诿塞责、不予解决。在证据和法律面前,不但不承认事实,反而百般抵赖,甚至不择手段!他们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在李宝森的原始档案里,挑“坦白”里的内容,来掩盖事实真相,敷衍了事。却故意避开“工作简历”的有力证据,以逃脱其玩忽职守及渎职的行为。他们用这种颠倒黑白,偷梁换柱的手段,再次冤枉一位已经承受34年不自之冤的老干部!
请问,连山区政.府领导,他们为什么总在原始档案里的“坦白内容”和历史上有否“重大政治问题”一项里,查找“证据”呢?意欲何为?
漫长的维权路上阻力重重、举步维艰。真可谓:“上.访.难,难于上青天。”但是不管维权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也不管遇到多少“妖魔鬼怪”,他们都将迎难而上,绝不退缩。他们坚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为应付巡视组隐瞒真相伤害老干部再次制造冤案
在长达三年漫长的维权之路上,李宝森的子女们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艰难阻力,煎熬和折磨,常言道:“上.访.难,难于上青天。”正当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2017年,期待已久的省级巡视组来到了葫芦岛,李宝森的子女们向辽宁省巡视组反映了父亲原始档案“丢失”一事。之后,连山区政.府又改口说:“你父亲档案找到了。”原本以为原始档案找到了问题也能解决了。可是没想到,连山区政.府仍然不予解决。无奈他们又多次向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反映,最后还是如同石沉大海,毫无音讯。
试问?在李宝森的子女们维权期间,查找其父亲的档案,就长达三年之久,这是什么工作作风呢?(为应付省巡视组,2017年8月才查出来)
他们把父亲冤屈的申诉材料发给了省巡视组,而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却给了这样的答复:
“关于李宝森退休费情况说明:根据档案资料,李宝森,1992年12月落实政策,落实政策单位为钢屯镇农业站。职务为技术员。1992年12月办理退休,为钢屯镇农业站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工资109.65元。1993年1月至2006年7月历次增资708.7元,基本退休费818.4元,退休补贴1370元,退休费总额2188.4元,经核对退休费无差错。”
真是一派胡言,令人气愤。难道一个解放前参加行政工作的老干部,工资只有几百元吗?是谁算出来的?根据是什么?而其他的诉求一字不提?难道这就是连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上级领导的答复意见吗?对一个受迫害34年老干部的答复吗?李宝森参加工作时是科员,难道34年间永远是科员吗?永远按零级别对待吗?难道“你”一开始上班就是县级、处级领导吗?为什么李宝森就一直是科员级别吗?一个被冤屈34年在精神上受到如此大打击的老干部,为什么在物质上都不能给予平等对待呢?为什么二次伤害老干部再次制造冤案?这不仅是对一个受迫害34年老干部的再次陷害,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无视和践踏!
长达8年艰难维权至今投诉无门不予解决谁来管?
如今父亲已经去世八年了,这八年李宝森的子女们又无数次找过连山区信.访.局、连山区政.府、连山区委组织部、连山区人社局、葫芦岛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连山区政.府以各种理山不予解决,连山区信.访.局领导说:“找不到原始档案,解决不了”,这位领导的话和当年给我父亲的答复如出一辙,还说:“爱上哪告上哪告去。”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们也去过辽宁省信.访.局,答复是回当地政.府解决,可是连山区政.府给的答复仍是两字“没招”,还说您爱上哪告上哪告去。
试问:做为人.民政.府,为什么对维权者如此不负责任?难道“没招”二字就是对维权者的答复吗?是对一个解放前参加工作老干部的答复吗?难道“档案”真的能丢失吗?难道连山区政.府领导如此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公然挑衅法律,在当今的法治国家和网络时代,就不怕问责和曝光吗?
综上所述:连山区政.府多年的弄虚作假行为,全盘否定了李宝森既是离休干部又是公务员这一事实。给李宝森本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含冤离世!同时,也给其子女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真相就在眼前,期待连山区政.府尊重历史和事实。
因此,我们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纪检委、信.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上级领导能给高度重视李宝森子女反映的上述问题,责令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严肃彻查,拨乱反正,为百姓申明大义!恢复李宝森的离休干部和公务员名誉,并补发从1992年至2014年6月应得的工资、待遇及丧葬费。
同时,满足李宝森子女们的如下诉求:
1、父亲原始档案是1949年1月参加工作,而落实政策时参加工作时间为什么却是1953年1月?依据是什么?同一个档案,为什么时间不同,其目的何在?
2、1992 年,父亲“平反昭雪”,连山区政.府为什么不以原始档案为依据,为什么编造原始档案“丢失”的谎言?
3、请问连山区政.府找到原始档案后,为什么又否定原始档案?
4、父亲是行政编,为什么不是公务员?1992年平反昭雪时是行政编,而实际上却没有按照行政编执行?意欲何为?
5、父亲的退休费为什么只有几百块钱?怎么算出来的,为什么不按离休算?
6、父亲从1958年至1992年被迫害34年,工资补偿问题怎么补?
7、父亲的丧葬费应该按什么算?
8、从父亲去世到现在,我们维权长达8年,在经济和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要求政.府给予赔偿。
为含冤而去的李宝森老人找回公道,也给其子女们一个公正的答复!让在九泉之下的父亲得以安息!
对于此案的进展我们讲持续关注报道!
来源:http://law.people.huadongzxw.com/add/11/7A9G00174458fD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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