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执行局有保全财产拖二年拒不执行,涉嫌背后有保护伞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11-09
导读:
实名举报榆阳区法院执行局有保全财产拖二年拒不执行,背后有领导充当保护伞! 协助义务人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不合人民法院案件的执行,反而在法院给他出了保全裁定书后,公然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违法法律规定继续给被执行人转款50
实名举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执行局有保全财产拖二年拒不执行,背后有领导充当保护伞!
实名举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执行局有保全财产拖二年拒不执行,背后有领导充当保护伞!协助义务人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不合人民法院案件的执行,反而在法院给他出了保全裁定书后,公然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违法法律规定继续给被执行人转款500余万元,这是明显的拒执罪的行为,这是明目张胆挑衅法律的权威,难道他在榆阳区法院真的有保护伞?
实际情况如下:我叫段二强(又名段波),女,1968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北海村二社。身份证号:15272219681027394X,电话:15332853999.
我与被申请人王占林(男,1968年8月18日出生,蒙古族,内蒙古杭锦旗人,现住榆林市高新区茂源路。身份证号:152726196808182454,系榆林市雅牧绒业有限公司独资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陕0802民初字3634号执行裁定书、2021年依法作出(2021)陕0802执1244号之一、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王占林独资注册的榆林市雅牧绒业有限公司在与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德静路“溪岸佳园”楼盘项目的投资收益20192700元。扣留期限为三年。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反而滥用诉讼权利,于2021年11月9日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榆阳区法院依法进行审查,2021年12月6日依法作出(2021)陕0802执异25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异议;然该公司再次滥用诉讼权利,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并于2022年6月2日依法作出(2022)陕08执复1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21)陕0802执行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该裁定书于2022年6月9日送达双方当事人。
1、现榆林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上有钱有房(100余套房未售),但仍拒不配合榆阳区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违法法律规定转给被执行人500余万元。无端挑战司法权威。无奈,申请人求援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请求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督促榆阳区人民法院尽快执行(2021)陕0802执12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还申请人一个公道,维护人间正义。
情况说明人:段二强
2022年10月1日
附:
1、榆阳区人民法院(2019)陕0802民初3634号民事判决书。
2、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8民终3924号民事判决书。
3、榆阳区人民法院(2020)陕0802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
4、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8民终154号民事判决书。
5、榆阳区人民法院(2020)陕0802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
6、榆阳区人民法院(2019)陕0802民初3634号民事裁定书。
7、榆阳区人民法院(2021)陕0802执12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8、榆阳区人民法院(2021)陕0802执异254好执行裁定书。
9、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陕08执复116号执行裁定书。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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