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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城市户籍”村支书“带病”连任

来源:村民 编辑:村民 时间:2021-10-20
导读: 近日,网上流出一份诸多村民联名的反映材料,指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糜家塔村支部书记十五个疑似违法违纪的问题,其中不乏被刑事立案调查10多年至今尚未结案、贪腐、个人及其亲属强占村集体公共资源、财产等问题,更让人惊讶的是该村支书是非农业的城市户口
       近日,网上流出一份诸多村民联名的反映材料,指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糜家塔村支部书记十五个疑似违法违纪的问题,其中不乏被刑事立案调查10多年至今尚未结案、贪腐、个人及其亲属强占村集体公共资源、财产等问题,更让人惊讶的是该“村支书”是“非农业”的城市户口,户籍也更不在该村,但这些问题都未能影响该村支书连任。并且,疑有媒体在经过调查后进行了报道,但迅速删稿,原因不明。
        从媒体报道及流出的反映材料来看,有媒体经过专业查询方式了解到。“2014 年 8 月 8 日方山县司法机关对该村支书薛小云进行立案调查,并进行网上追捕,至今该案仍显示贪污一万元,当时薛小云被抓捕后,在吕梁市某地羁押。”一个被刑事立案调查的人连任村书记,很多村民对此表示不理解。
       并且还反映出薛某是城市户口,并不是其担任村支书的糜家塔村农业户口身份,也不是上级下派的包村书记、大学生村官生身份,这个领导一个村的干部是怎么当上的,很多村民表示这是一个“谜”。
另外,相关报道和媒体还例数其诸多问题,直指该村支书“带病”连任。
       一、薛小云堂兄弟薛秀龙强占耕地修建的楼房。
 
 
       二、薛小云未通过村集体和村民代表私自将 100 多平方米的耕地私自卖给煦泰供热公司修建供热站,收入进入薛小云个人手中,当时该村村主任杨鹏对该事件质疑时,薛小云说:无条件送给供热公司怎么了?
 
       三、薛小云表弟贾根平为该村小队长,以养牛的名义强占耕地十几亩,如今修建成个人楼房。
 
       四、2018 年方山县进行棚户区改造时(棚户区征用糜家塔村耕地),薛小云利用手中职权承包棚户区内5、6号楼的建设,后转包给郭亮亮和李栓弟。从中索要 50 万元费用(先给 30 万,后给 20 万),有村民提供的录音证实了这一点。
       五、2020 年 3-7 月间,薛小云带领曹清泉、孙文照、赵爱生等十几人围堵 209 国道改线工程,并向 209 国道路桥项目部为其个人索要款项,并造成该工程一度停工。该项目部李经理也向本刊人员证实,有许多村民围堵施工现场阻止施工。
 
       六、薛小云于 2017 年 10 月任糜家塔村支书以来,村务以及财务从来未公开过,大小事务从不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从来都是一人说了算,可谓是一手遮天。而村主任杨鹏对薛小云的做法提出了不同意见,结果于 2020 年 9 月 4 日被罢免,现如今该村支书和主任就薛小云一肩挑,更是无人监督。
       七、2018年方山县的棚户区(一区、二区)改造时,没有征地公示,更没有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糜家塔村的 70 多亩耕地在村民不知晓的情况下被征用。而 800 多万的征地巨款至今下落不明,村民分文未得。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发布典型案例分析中明确指出:征收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最高法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
       八、目前仍在施工中的 209 国道改线工程的征地也未作任何公示,也未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共征用耕地近50 亩,林地近 50 亩。据调查:国家给予耕地每亩 4.7 万元,林地 3.7万元的征地补偿,征地款总计 400 多万元,另外还有林木补偿,临时占地 80 多亩(每亩 800 元)的补偿,这笔巨款糜家塔村的村民也未拿到分文,而其中的耕地还是村民已经确权的土地,林地也是如此。
       以上相关问题,有媒体调查后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方山县圪洞镇党委书记王志明同志进行反映,而薛小云的相关问题,糜家塔村的村民代表联名于8 月 30 日分别向方山县组织部孙部长、县纪委辛书记进行了书面举报,并于 9 月份向县委书记秘书、县长送去了举报材料,该材料也在 9 月 9 日举报于吕梁市纪委信访办。但该媒体称,村民及媒体均未收到方山县相关领导及圪洞镇王志明书记的任何回复,而薛小云仍在参加糜家塔村支书的连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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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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