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依法拆除是“为民谋福”还是“为民谋负”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3-01-10
导读:
依法拆除 百姓支持 2014年4月,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沙王村按上级的要求将整个沙王村全部拆除。当时,宋官屯镇领导向被拆迁的广大业主宣布政府的拆迁政策每处宅院每拆迁一平米政府补偿0.97平米。换言之,相当于原有多少平米的房子就给你们补偿
依法拆除 百姓支持
2014年4月,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沙王村按上级的要求将整个沙王村全部拆除。当时,宋官屯镇领导向被拆迁的广大业主宣布政府的拆迁政策—每处宅院每拆迁一平米政府补偿0.97平米。换言之,相当于原有多少平米的房子就给你们补偿多少平米。对拆除迁户来说,居住条件比原来提升很多。这完全符合国家为人民谋福利宗旨和精神。我两处宅基地的面积共684平方米,共计应该补偿663.48平米的新房,李俊超说。在刚拆迁后不久,沙王村的原村民都早已经得到了政府按原来的承诺安置的新房。可不知什么原因,对我们的承诺从2022年12月31日至今都没有得到应得的安置房。按照国家政策先补偿后拆迁,但拆迁居民数年没有得到拆迁安置房,我们老少四代十四口人靠租房居住。孩子们也都到了婚嫁结婚年龄,面对跨年度家里老人年事已高,九十多岁的老人没有自己的房子,家在哪里?老了到了这个岁数房子不好租,这是每一个做儿女无法释怀的心事,还望有关政府尽快帮助我们解决因拆迁没有安置导致住无定所的窘困状态。
我们被拆迁的684平米的宅院是在2001年2月通过合法程序、正当手需取得,完全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是用我们全家十四口人几十年的血汗钱取得的。当时德州市政府给我们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是“德土集用(2001)字第7004号”。证书封面落款公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证书的见文中插图)、证书最后的落款是德州市人民政府章”;地上的建筑是我们一砖一瓦亲手碓垒起来的—从法律角度讲,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李俊超。国家多次倡导,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我们深深的懂得共产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我们全家大力支持拆迁自己老少十四口人赖以活命的“房子和心血”丝毫不犹豫相应拆迁!!!可拆迁之后的承诺却至今没有兑现?
政府承诺 啥时“兑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主席提出了“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为服务人民。也就是说,国家怎么规定就该怎么样为老百姓办事。2017年10月18日,国家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依托。如果所拆迁地方政府做的承诺不能给老百姓兑现,那么诚信何在。
2014年,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对宋官屯镇沙王村进行整体拆迁。并且承诺要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很快,对其中一部分村民进行了妥当安置,而剩下的另外一百多个家庭根本没有安置。他们多次上访、告状、哭诉均无结果。其中我们兄弟一家老少四代十四口人就成了颠簸流离居无住所的“特殊人群”。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拆迁而痛苦流离、原本稳定的生活因拆迁而失去依靠。导致老人无法安享晚年、儿女无法成家而定,原本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变成了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 。
从2014年拆除到党的二十大胜利结束,已经过去整整八年,事情仍然没有解决,为什么?到底其中有什么“因缘”?是不作为、乱作为还是难作为?我想,在反腐败力度如此强大的今天,该不会是“腐败”所致吧?
人生不过几十年,仅拆迁补偿就拖了了八年,试问,被拆迁得房屋还会让老百姓等多久才能安置……?
拆迁不补 于法难容
首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公民的合法财产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国务院对国家依法征收、依法拆迁等涉及到老百姓根本利益的事情制定了三大原则。第一,凡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价格;第二,被拆迁人有权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不能让拆迁方直接指定评估机构;第三,一定要严格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迁方必须先履行补偿义务,才能合法的要求拆迁户搬迁。
其次,德州市德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拆迁前制定了严格而明确的政策,即每拆一平米国家就给予0.97平米的补偿,并且要及时补偿到位。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一定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决不能让支持拆迁的老百姓牺牲、流血“再流泪”。
中央明确指出,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守护江山,就是守护“人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
综上,无论从党纪、国法、政策、规则和道德人心等各方面,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既然按国家政策拆迁了老百姓的房子,就应该按照拆迁的相关政策及时足额的补偿给被拆迁户。如果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有人故意设置障碍损害老百姓或者拖延补偿房屋和钱款的,那就涉嫌“违法犯罪甚或贪污”,最后等待“那些人”必将是人民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正如唐代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诗句……但愿世间事皆得所愿!
(该图是德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证”)
本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益、真实身份、保证陈述全部事实!
反映人:
李俊超:男士、身份证号:370125197003193011
李俊忠:男士、身份证号:372430196211303013
联系电话:18888238832
2014年4月,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沙王村按上级的要求将整个沙王村全部拆除。当时,宋官屯镇领导向被拆迁的广大业主宣布政府的拆迁政策—每处宅院每拆迁一平米政府补偿0.97平米。换言之,相当于原有多少平米的房子就给你们补偿多少平米。对拆除迁户来说,居住条件比原来提升很多。这完全符合国家为人民谋福利宗旨和精神。我两处宅基地的面积共684平方米,共计应该补偿663.48平米的新房,李俊超说。在刚拆迁后不久,沙王村的原村民都早已经得到了政府按原来的承诺安置的新房。可不知什么原因,对我们的承诺从2022年12月31日至今都没有得到应得的安置房。按照国家政策先补偿后拆迁,但拆迁居民数年没有得到拆迁安置房,我们老少四代十四口人靠租房居住。孩子们也都到了婚嫁结婚年龄,面对跨年度家里老人年事已高,九十多岁的老人没有自己的房子,家在哪里?老了到了这个岁数房子不好租,这是每一个做儿女无法释怀的心事,还望有关政府尽快帮助我们解决因拆迁没有安置导致住无定所的窘困状态。
我们被拆迁的684平米的宅院是在2001年2月通过合法程序、正当手需取得,完全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是用我们全家十四口人几十年的血汗钱取得的。当时德州市政府给我们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是“德土集用(2001)字第7004号”。证书封面落款公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证书的见文中插图)、证书最后的落款是德州市人民政府章”;地上的建筑是我们一砖一瓦亲手碓垒起来的—从法律角度讲,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李俊超。国家多次倡导,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我们深深的懂得共产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我们全家大力支持拆迁自己老少十四口人赖以活命的“房子和心血”丝毫不犹豫相应拆迁!!!可拆迁之后的承诺却至今没有兑现?
政府承诺 啥时“兑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主席提出了“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为服务人民。也就是说,国家怎么规定就该怎么样为老百姓办事。2017年10月18日,国家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依托。如果所拆迁地方政府做的承诺不能给老百姓兑现,那么诚信何在。
2014年,德州市德州经济开发区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对宋官屯镇沙王村进行整体拆迁。并且承诺要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很快,对其中一部分村民进行了妥当安置,而剩下的另外一百多个家庭根本没有安置。他们多次上访、告状、哭诉均无结果。其中我们兄弟一家老少四代十四口人就成了颠簸流离居无住所的“特殊人群”。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拆迁而痛苦流离、原本稳定的生活因拆迁而失去依靠。导致老人无法安享晚年、儿女无法成家而定,原本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变成了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 。
从2014年拆除到党的二十大胜利结束,已经过去整整八年,事情仍然没有解决,为什么?到底其中有什么“因缘”?是不作为、乱作为还是难作为?我想,在反腐败力度如此强大的今天,该不会是“腐败”所致吧?
人生不过几十年,仅拆迁补偿就拖了了八年,试问,被拆迁得房屋还会让老百姓等多久才能安置……?
拆迁不补 于法难容
首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公民的合法财产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国务院对国家依法征收、依法拆迁等涉及到老百姓根本利益的事情制定了三大原则。第一,凡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价格;第二,被拆迁人有权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不能让拆迁方直接指定评估机构;第三,一定要严格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迁方必须先履行补偿义务,才能合法的要求拆迁户搬迁。
其次,德州市德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拆迁前制定了严格而明确的政策,即每拆一平米国家就给予0.97平米的补偿,并且要及时补偿到位。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一定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决不能让支持拆迁的老百姓牺牲、流血“再流泪”。
中央明确指出,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守护江山,就是守护“人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
综上,无论从党纪、国法、政策、规则和道德人心等各方面,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既然按国家政策拆迁了老百姓的房子,就应该按照拆迁的相关政策及时足额的补偿给被拆迁户。如果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有人故意设置障碍损害老百姓或者拖延补偿房屋和钱款的,那就涉嫌“违法犯罪甚或贪污”,最后等待“那些人”必将是人民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正如唐代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诗句……但愿世间事皆得所愿!
(该图是德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证”)
反映人:
李俊超:男士、身份证号:370125197003193011
李俊忠:男士、身份证号:372430196211303013
联系电话:1888823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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