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小官巨贪”!太平村不太平!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11-03
导读:
我们是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现针对我们村委会支书卢胜华、村委会计黄树山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被举报人是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村委会支书卢胜华、村委会计黄树山 卢胜华和黄树山作为太平村村委会支书、村委会计,两人没有严格履行工
我们是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现针对我们村委会支书卢胜华、村委会计黄树山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被举报人是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村委会支书卢胜华、村委会计黄树山
卢胜华和黄树山作为太平村村委会支书、村委会计,两人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同流合污侵占村民、集体财产既得利益。同时还存在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行为。现将其违法、违纪情况举报如下:
1、在被举报人任职期间,擅自出卖村民贷款集资购买的松树,
面积为76亩,涉案松树6500株,该行为,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私自以现金35000元卖给陈荣屯村民吕振国;
2、私自处置陈荣屯固围子杨树 300 颗左右,同样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以个人关系卖给韩庆军;
3、私自处置从小腰屯到陈荣屯南道口的路边杨树,同样没有经过村民大会通过私自出售,且没有恢复耕地,导致被水冲成大壕沟,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后果;
4、私自处置小腰屯到韩家沟道口,还有大门路屯到得水屯路边的杨树,卖给后并屯村民陈士忠违法行为;
5、清明小学校舍周围的杨树私自出卖,扣为己有;
6、私自把太平村集体160 亩原有林地私自破坏,后以1万元卖给郭老五改变土地性质为机动地,后郭老五又以8万元价格卖给王桂春,现改为水田;
7、村里所有机动地一次性卖断,村里又以机动地套取国家大豆补贴款占为己有;
8、陈荣屯的村民于德水、徐志文、程文名下无故多出320亩地稻补,实际三人没有耕种过一分稻田,凭上述虚构事实,套取国家资金占为己有;
9、太平村所有贫困户和低保户均是给被举报人卢胜华行贿换来名额;
10、维修村支部房屋资金7万元,修建村里小三场40万元,建村支部30万元等资金,也是通过欺上瞒下,并没有实际建设后,将上述资金占为己有:
11. 国家扶贫贫困村一个三花猪养殖场,三花养猪场扶贫款必须由老百姓签字确认,被举报人找的他亲属朋友到徐荣庆酒店吃饭,每人给50 元钱,通过上述手段,该项目所有工作人员都是被举报人自己家人参与工作,均没有其他村民参与更没有分红,更为严重的是就该扶贫项目占用扶贫资金500万元,其背后侵害国家级村民利益无法估量;
12、 被举报人又把清明村的苗圃私自卖给后并屯王洪才,所得款项私自占有:
13、 被举报人买韩家沟杨树,没有采伐证并通过违法手段制作虚假采伐证,最终到达违法砍伐国有树木的严重违法行为;
14、 维修村政府房屋项目,擅自决定由其姑爷崔红岩作为承建方,支付50万元维修费用,全体村民均认为存在贪赃枉法之嫌;
15、 另外7张票据可以证实被举报人违法收取老百姓各项费用,占为己有违法行为:
16、 2021年 通过对民投票;
17、农民粮补,地补、危房改造补贴 养殖业补贴账目不公开,不透明;
18.、2020年村上新增地源款账回收支不透明等等违法违纪行为。
综上所述:卢胜华和黄树山身为共产党员村支书及会计,不是利用手中权力造福一方,却挖空心思贪污腐败,祸害百姓,胆大妄为,非法买卖精地,侵吞集体财产,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阻碍?和谐村镇的建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第383条,涉嫌构成了“贪污罪”为此我们特此如实举报。希望领导能够重视,按照规定切实解决关于群众生计的根本问题,李清水务,公布政务,并严厉惩治犯法犯罪之人,以正视听,我们整信人间正道是沧桑,组织上会对这事展产调查,我们全体村民也热烈的要求上级纪检部门派出得力大员,摆脱干扰,向基础百姓实际调查研究,数消其村官职务,让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反还贪占农民的财务,为集体所有。按组织法让农民选出农民自己的好当家人。带领农民发家致富,我们全体村民一定配合好组织派出的调查组,找直接证人调奋事实真相。
19、我们贰户农民现将德祥乡太平村村民委员会领导及后邴屯屯长合伙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及农作物轮作补贴款一事,反映给巴彦县纪检委领导以及德祥乡人民政府领导,请对所反映之事予以重视并给予处理。
一、在2021年德祥乡后丙屯屯长(姜海霞)和村领导书记(卢胜华)、(会计黄树山)、卢胜华、黄树山一起将没有种植水稻的徐志维(付家店屯)、于德水(陈荣屯)、程文(大门路家屯)三户农民,擅自给予水稻种植补贴,其中徐志维为40 亩、于德水140亩、程文140亩,还有一些作为普通农民无法调取数字的农户,也分别得到了水稻补贴款。当我们这些情况反映人找到村委会领导时,他们没有作出任何答复。因此,我们将情况反映给纪检委的领导和德祥乡人民政府的领导,请求给予重视并作出答复意见。
二、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大豆)的电长姜海霞她的丈夫刘中,在上报材料中记载的是124亩,但他家没有达到124亩,是由刘文、刘中、刘军、于力、袁长忠五户共同利植的亩数凑成的124亩,从而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另外,大豆种植户张中种植的72.8 亩大豆,也是由张中、施鹏举、施鹏飞、施宝双四户共同种植达到的72.8亩大豆,继而达到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的目的。更为严重的是以张中为首的四户农民,种植大豆的地块是在后丙屯,但在上报轮作款登记表上,却记载在大门路家屯。从以上的表现形式上,完全可以说是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所在的太平村村民委员会与后内屯屯长均属于违法和违纪,请有关领导对此事严肃处理。
三、德祥乡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卢胜华、黄树山、在没有征得后丙屯村民的同意,将后丙村村民共用的场院擅自卖给他人(刘中、刘文、孔祥生)使用,所得钱款被村委会的领导卢胜华非法占有和使用。因此,请县、乡两级领导对非法剥夺农民的用益物权的情况给予重视并做相应的处理。卢胜华是村霸横行霸道,勾结黑社会姜余和王占中,姜余和王占中的沙场老百姓的扶贫款在沙场姜余的沙场建的猪舍。
太平村村自从卢胜华任村支部书记,黄树山任会计以来,给太平村村民造成的极大伤害,卢胜华和黄树山成了压在太平村村民头上的大山让村民喘不上来气。
卢胜华和黄树山作为一名村干部,处在行政体系末端的村干部,甚至连“官”都不是,却可以一手遮天,练成了“小官巨贪”“欺压百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官成巨贪不是短时间内成功的,他们的练就过程便是当地村民的血泪史。这句话再次在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书记卢胜华和黄树山的身上得以印证。“从“3亿村官”到“百万支书”、“千万村长”乃至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都是“小官巨贪”的现实案例,他们不仅损害我们了村民的权益,更是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们盼望有关单位能发挥监督作用,我们期待有关单位关注我们太平村村“小官巨贪”严重问题。最后我们承诺:我们向你们举报的情况全部真实,若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陈忠波,身份证号:232126197605203798.
于得水,身份证号:230126196505052519.
被举报人是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村委会支书卢胜华、村委会计黄树山
卢胜华和黄树山作为太平村村委会支书、村委会计,两人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同流合污侵占村民、集体财产既得利益。同时还存在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行为。现将其违法、违纪情况举报如下:
1、在被举报人任职期间,擅自出卖村民贷款集资购买的松树,
面积为76亩,涉案松树6500株,该行为,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私自以现金35000元卖给陈荣屯村民吕振国;
2、私自处置陈荣屯固围子杨树 300 颗左右,同样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以个人关系卖给韩庆军;
3、私自处置从小腰屯到陈荣屯南道口的路边杨树,同样没有经过村民大会通过私自出售,且没有恢复耕地,导致被水冲成大壕沟,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后果;
4、私自处置小腰屯到韩家沟道口,还有大门路屯到得水屯路边的杨树,卖给后并屯村民陈士忠违法行为;
5、清明小学校舍周围的杨树私自出卖,扣为己有;
6、私自把太平村集体160 亩原有林地私自破坏,后以1万元卖给郭老五改变土地性质为机动地,后郭老五又以8万元价格卖给王桂春,现改为水田;
7、村里所有机动地一次性卖断,村里又以机动地套取国家大豆补贴款占为己有;
8、陈荣屯的村民于德水、徐志文、程文名下无故多出320亩地稻补,实际三人没有耕种过一分稻田,凭上述虚构事实,套取国家资金占为己有;
9、太平村所有贫困户和低保户均是给被举报人卢胜华行贿换来名额;
10、维修村支部房屋资金7万元,修建村里小三场40万元,建村支部30万元等资金,也是通过欺上瞒下,并没有实际建设后,将上述资金占为己有:
11. 国家扶贫贫困村一个三花猪养殖场,三花养猪场扶贫款必须由老百姓签字确认,被举报人找的他亲属朋友到徐荣庆酒店吃饭,每人给50 元钱,通过上述手段,该项目所有工作人员都是被举报人自己家人参与工作,均没有其他村民参与更没有分红,更为严重的是就该扶贫项目占用扶贫资金500万元,其背后侵害国家级村民利益无法估量;
12、 被举报人又把清明村的苗圃私自卖给后并屯王洪才,所得款项私自占有:
13、 被举报人买韩家沟杨树,没有采伐证并通过违法手段制作虚假采伐证,最终到达违法砍伐国有树木的严重违法行为;
14、 维修村政府房屋项目,擅自决定由其姑爷崔红岩作为承建方,支付50万元维修费用,全体村民均认为存在贪赃枉法之嫌;
15、 另外7张票据可以证实被举报人违法收取老百姓各项费用,占为己有违法行为:
16、 2021年 通过对民投票;
17、农民粮补,地补、危房改造补贴 养殖业补贴账目不公开,不透明;
18.、2020年村上新增地源款账回收支不透明等等违法违纪行为。
综上所述:卢胜华和黄树山身为共产党员村支书及会计,不是利用手中权力造福一方,却挖空心思贪污腐败,祸害百姓,胆大妄为,非法买卖精地,侵吞集体财产,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阻碍?和谐村镇的建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第383条,涉嫌构成了“贪污罪”为此我们特此如实举报。希望领导能够重视,按照规定切实解决关于群众生计的根本问题,李清水务,公布政务,并严厉惩治犯法犯罪之人,以正视听,我们整信人间正道是沧桑,组织上会对这事展产调查,我们全体村民也热烈的要求上级纪检部门派出得力大员,摆脱干扰,向基础百姓实际调查研究,数消其村官职务,让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反还贪占农民的财务,为集体所有。按组织法让农民选出农民自己的好当家人。带领农民发家致富,我们全体村民一定配合好组织派出的调查组,找直接证人调奋事实真相。
19、我们贰户农民现将德祥乡太平村村民委员会领导及后邴屯屯长合伙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及农作物轮作补贴款一事,反映给巴彦县纪检委领导以及德祥乡人民政府领导,请对所反映之事予以重视并给予处理。
一、在2021年德祥乡后丙屯屯长(姜海霞)和村领导书记(卢胜华)、(会计黄树山)、卢胜华、黄树山一起将没有种植水稻的徐志维(付家店屯)、于德水(陈荣屯)、程文(大门路家屯)三户农民,擅自给予水稻种植补贴,其中徐志维为40 亩、于德水140亩、程文140亩,还有一些作为普通农民无法调取数字的农户,也分别得到了水稻补贴款。当我们这些情况反映人找到村委会领导时,他们没有作出任何答复。因此,我们将情况反映给纪检委的领导和德祥乡人民政府的领导,请求给予重视并作出答复意见。
二、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大豆)的电长姜海霞她的丈夫刘中,在上报材料中记载的是124亩,但他家没有达到124亩,是由刘文、刘中、刘军、于力、袁长忠五户共同利植的亩数凑成的124亩,从而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另外,大豆种植户张中种植的72.8 亩大豆,也是由张中、施鹏举、施鹏飞、施宝双四户共同种植达到的72.8亩大豆,继而达到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的目的。更为严重的是以张中为首的四户农民,种植大豆的地块是在后丙屯,但在上报轮作款登记表上,却记载在大门路家屯。从以上的表现形式上,完全可以说是骗取国家轮作补贴款。所在的太平村村民委员会与后内屯屯长均属于违法和违纪,请有关领导对此事严肃处理。
三、德祥乡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卢胜华、黄树山、在没有征得后丙屯村民的同意,将后丙村村民共用的场院擅自卖给他人(刘中、刘文、孔祥生)使用,所得钱款被村委会的领导卢胜华非法占有和使用。因此,请县、乡两级领导对非法剥夺农民的用益物权的情况给予重视并做相应的处理。卢胜华是村霸横行霸道,勾结黑社会姜余和王占中,姜余和王占中的沙场老百姓的扶贫款在沙场姜余的沙场建的猪舍。
太平村村自从卢胜华任村支部书记,黄树山任会计以来,给太平村村民造成的极大伤害,卢胜华和黄树山成了压在太平村村民头上的大山让村民喘不上来气。
卢胜华和黄树山作为一名村干部,处在行政体系末端的村干部,甚至连“官”都不是,却可以一手遮天,练成了“小官巨贪”“欺压百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官成巨贪不是短时间内成功的,他们的练就过程便是当地村民的血泪史。这句话再次在巴彦县德祥乡太平村书记卢胜华和黄树山的身上得以印证。“从“3亿村官”到“百万支书”、“千万村长”乃至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都是“小官巨贪”的现实案例,他们不仅损害我们了村民的权益,更是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们盼望有关单位能发挥监督作用,我们期待有关单位关注我们太平村村“小官巨贪”严重问题。最后我们承诺:我们向你们举报的情况全部真实,若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陈忠波,身份证号:232126197605203798.
于得水,身份证号:230126196505052519.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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