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您的当前位置:大中华公益网|公益中国 公益世界 > 社会资讯 > 社会热点 >

山东青岛市即墨区:某些官员无“法治观念”破坏营商环境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09-15
导读: 毁坏政府公信力 破坏营商环境 祸害无辜百姓 记者:宫平 郑义 霍炎 魏权 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就是把 依法治国 正式写入了《宪法》。其第十三条修正
 
      记者:宫平  郑义  霍炎  魏权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就是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其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转变为国家的政治目标,转变为国家的宪政目标。
     《法治青岛》是青岛市委市政府打造的一款,由政法媒体与政法机关共同营造的新媒体客户端。
      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点34分,《法治青岛》的编辑董楠,在百度App发表文章,题目是《程序违法,即墨鳌山卫街道拆违通知书被判撤销》
       文章开头,就即深刻又明确的批评指出:房屋是大多数老百姓最重要的私有财产,违法建筑往往涉及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需要给予充分的救济保障。因此,违法建设也不能说拆就拆,“拆违”也须要遵循法定程序。
       核心提示: 2019年11月28日清晨3点,山东省青岛市鳌山卫街道办的主要领导亲自坐镇指挥,组织政府官员带领黑恶势力一百多人非法暴力强拆。为了不留证据,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毁坏院子内外所有的监控设备。并封闭现场、断水断电、卡住路口、破门入院、砸锁入室,使用多台大型机械,不分昼夜进行非法暴力强拆4天。孩子上学都不准出门,无奈父母搭梯翻墙,才能上学;70岁的老夫妇被非法监禁,不准随便走动、大小便必须在监视中才可行。”
百姓撕心裂肺的求救

尊敬的陆治原书记,您好!
      我是青岛市即墨区的村民何书香,身份证号:370222195311240040。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父母官您实名举报鳌山卫街道办,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帮助。
      我家通过正当合法手续,被“政府招商”转包投资,在当地建设的房屋干企业,依法经营13年。在2019年11月 28 日被鳌山卫街道办,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文书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暴力强拆。至今也没给一分钱的补偿。
     事实依据:

      我的房屋建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
      本案件追溯起源:在搞活经济开放的2005年,鳌山卫镇政府在区域内规划了二个项目,“王家庄工业园”和神汤沟村后“海鲜一条街”。
      神汤沟村委响应号召,按照规划的区域在原有的《渔家宴》饭店东侧,按照镇政府“海鲜一条街”的规划,进行施工平整本案的场地。神汤沟村委会,是发起人。
      在投资建设中,第一承包人是董林,详见《非耕地承包协议》,第二转包人是何书香,也是当年被镇村招商的实际投资者。
      2006年董林在无钱投资建筑时,何书香是被镇村两级政府请来的投资客人。建筑图纸是经过《镇村规划中心》审批后施工的。为了拉动“海鲜一条街”早日开业,所有的建筑及配套设施全部经过《鳌山卫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核对验收。并于2009年5月11日,出具《证明》为据。后来,镇政府变更为办事处。领导变了,才有强制拆除何书香房屋及设施的违法行为。
      最早在2005年11月10日,董林与鳌山卫镇神汤沟村民委员会签订的《非耕地承包协议》内容中,可明确证明:神汤沟村民委员会是此地的第一拓荒人,董林是第一个承包者,何书香只是从董林手中转包的第二个投资人。


      当年,即墨市的北部工业园和青岛服装工业园等同样也是先建后批的,这是历史形成的事实。因为即墨有此先例,所以我们才敢先行投资建设。并且我们的规划建设是由“鳌山卫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实地做了规划才开工建设的。同时,给我出具了《规划证明》供后期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并依法注册了营业执照。


      在2019年11月7日,在房屋被强拆前,神汤沟村两委的全体成员和法人,向鳌山卫街道办反映了当年建房时的真实情况和村两委的意见。


      二、鳌山卫街道办无视国法,实施暴力强拆的违法行为。                
     为了制止鳌山卫街道办的违法行为,我们向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11月14立案,19日下达了开庭《传票》和《通知》。就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鳌山卫街道办官员竟然无视国法,把行政当儿戏,把百姓当鱼肉,任性行政。11月28日,还在依法诉讼的法律程序中,鳌山卫街道办无视国法规定,进行野蛮的非法暴力强拆。
      2019年12月30日,此时,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时直播了此案。经依法审理下达了《判决书》。
       鳌山卫街道办为了拖时间推卸责任上诉二审,经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鳌山卫街道办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多处违法。对其权益人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判决书强调:正当的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程序合法的底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时,应遵循这一法律原则。鳌山卫街道办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1月28日凌晨3点,鳌山卫街道办的主要领导无视国法亲自坐镇指挥,组织政府官员、派出所民警,带领一百多人进行“黑恶式”的非法暴力强拆。为了不留证据,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毁坏院子内外所有的监控设备。并封闭现场、断水、断电、卡住路口、破门入院、砸锁入室,使用多台大型机械和车辆,不分昼夜进行非法强拆4天。孩子上学都不准出门,无奈父母搭梯翻墙,才能上学;70岁的老夫妇被非法监禁,不准随便走动、大小便必须在监视中才行。
       后续,由几十名保安轮流值班封闭看管,不许我们的家人入场。拆除的房屋共计5000余平,毁掉车间内的养殖加工设备、经营性设备全部毁掉。屋内储存的物资、院内20多年的桂花、耐冻树、红枫叶树、名贵观赏花木和果树等112棵、十分名贵的观赏玉石、根雕抢劫一空,所有财产全部运走,至今下落不明。(详见明细)
      三、鳌山卫街道办不依法行政,对同等情况的房屋拆除见人下菜碟。
      在鳌山湾的海岸边上,同年代建的房屋到处都是。但是到现在为止,就拆了我一家没有补偿。  事实是,被政府拆除的房屋中,都得到了拆前评估,补偿款已按2400元/平方发放到手。唯独我们房屋就没有补偿。鳌山卫街道办官员行政不公开、不公示、不阳光、不透明?
       我从三点反咉这些问题:(1)2019年11月28日在神汤沟村后,无偿强制拆除何书香的房屋《俊杰大院渡假酒店》。(2)时隔二天11月30日,该街道办又有偿拆除了于家沟村前,于仕锋、于仕柱兄弟的房屋《黄金海景大酒店》该房是拆前先评估,按每平米1500元/㎡有偿拆除,(有证据可查)。在这三天内同时拆除的房屋都是酒店,也是同一年代的建筑物,都没有房权证和土地证。但是何书香手中有“即墨市鳌山卫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证明》是当年鳌山卫镇政府和神汤沟村委的招商项目。并且何书香被强拆前己在《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了案,正在诉讼中。鳌山卫街道办明知违法,也要暴力强制拆除,现己成了事实行为。
     (3)时间又过去了一年,再次出现了不公开、不公平的拆除。2020年12月底,鳌山卫街道又在于家沟村前,有偿拆除了九家酒店,补偿价是按每平米2400元/㎡(其中房屋1500元/㎡,经营性补偿300元/㎡,奖励500元/㎡,有证据)。还要说的是:从何书香的房屋强拆算起,时间过去近三年,在2022年8月通过信息公开的渠道,让鳌山卫街道信息公开。因此,该办事处不得不提供了一份所为:鳌山卫街道《问海路》片区征收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复印件),但该通知落款单位盖的是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请问市政府领导:鳌山卫街道打着是,片区征收工作指挥部的旗号,却盖有村民委员会的公章,这是说明什么?无非是为了“推御责任”。再问一个小小的街道办辖区不大,怎么村前是有偿政策,村后就是无偿政策,这叫什么即墨区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政府的公信力何在?难道当地老百姓还要分出这一窝是亲的!那一窝是后的吗?
      尊敬的陆书记,我曾多次向即墨区政府的书记和区长及青岛市有关部门反映事实,但始终无人过问,没人给我答复。请问:我个人被所有的财产,加工设备、物品全部拉走至今下落不明,这是一伙什么人?什么行为!
      难道在当地政府官员的眼睛里,老百姓真的是猪狗不如吗?山东青岛即墨可以无法无天吗?
“依法治国”无处不在。鳌山卫不是特权区!人民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领地,鳌山卫官员的行为就是利用人民群众时:“迎客请进家来,不需要时抓贼巧取功利。卸磨杀驴。”向鳌山卫这样不道德的政府官员,谁还敢来投资?
       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我们不想看到,青岛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的违法行为展示于天下、曝光在朗朗的法治社会中,给青岛“蓝色硅谷”人民政府的形象抹黑。
       我们的诉求:
       一、官员违法与庶民同罪,依法服众,法不容情。对违法违规者严惩不贷,曝光公示以示法威。
       二、政府强拆房屋和毁掉个人财产,剥夺了平民保护私有财产和正常生活的权利,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应该得到合法的赔偿。请上级领导调查核实处理。如有不实,我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此致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何书香
          委托代理人:周崇福  电话:18562535722
          2022年8月22日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原审法院判决:
      本案中,首先, 2019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7 月 2 日,即墨违建清查办公室曾先后两次向被鳌山卫街道办下发通知,均明确案涉嫌被拆除建筑物的权利人为何书香。其次,2019 年 11 月 27 日、2020 年 10 月 12 日,第三人衣珍香先后与原告签订两份《协议书》,均明确第三 人衣珍香自愿将案涉被拆除建筑物相关权益转让给何书香。因此, 原告何书香与案涉强制拆除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系本案适格原告。
 关于争议焦点二、《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
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第三十八 条规定,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本案中,被告鳌山卫街道办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实施案涉强制拆除行为前,已经履行了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因此,该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鉴于被强制拆除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并无可撤销内容,应当确认 违法。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 项、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确认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1月28日,强制拆除原告何书 香主张的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神汤沟村北海边的建筑物的行为违法。

       中级法院终审判决:
       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本案上诉人认为其所拆除是违法建筑,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不具有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责。
       无论建筑是违法建筑或是合法建筑,任何行政机关对其拆除均应当依法履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上诉人主张涉案建筑为“非法填海建造”“严重 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但上诉人不具有认定上述行为的主体资格, 且亦没有有权机关出示合法证据证实该建筑为违法建筑。上诉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实施案涉强制拆除行为前已经履行了催告、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因此,该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鉴于被强制拆除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并无可撤销内容, 一审法院确认违法,于法有据。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02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9起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件中强调,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在获得法院准许强执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国务院办公庁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因工作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得在夜间或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用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宪法》《物权法》明确规定:在没有获得法院的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任何行政机构和个人都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由此可见,在全国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各级党政部门不仅要依法惩处参与强拆的人员,更有必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没说山东是特权区,青岛更不是!!                                    
      法律专家精准点评
       提起“非法强拆”全国人民吓得魂飞胆破,恨之入骨。因为“非法强拆”这一恶劣的非法产物,只是对百姓而言的违法行为。“非法强拆”者,无论是哪股势力组成的,他都会用“人民政府的名义”,祸害人民。
       为什么要“非法强拆”?因为有丰厚的利益趋使。一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二是:金光闪闪的政治利益,政绩。为了这两个利益,鳌山卫的党政干部、人民的公仆,不惜丧失党性、违背国法、涂黑党的形象,给非法的行为披上人民政府的外衣,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颠倒黑白,利用人民政府的名誉,祸害人民群众。这种违法行为严重的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恶劣的坑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本案中,两级法院分别明确提出:“被告鳌山卫街道办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实施案涉强制拆除行为前,已经履行了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因此,该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鉴于被强制拆除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并无可撤销内容,应当确认违法。”
      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根据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合当事人提供的事实依据,清楚地看到,青岛市鳌山卫办事处的官员们:是无视国法,鱼肉百姓的害人虫。
他们披上人民政府官员的外衣、举起党的旗帜、高唱着“为人民服务”的赞歌,却干着坑害人民群众、侮辱人民政府、抹黑党的光辉形象的一伙腐败分子,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害国坑民。是一伙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黑社会流氓性质的违法分子。
     他们最终的目的是:“用人民群众的利益,填鼓自己的腰包、提高自己的政绩、戴牢自己的乌纱帽。”
        媒体将对此案,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百姓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Copyright ©大中华公益网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资讯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QQ:723455851 技术支持法治前沿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