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河南平舆:保护伞为“陈氏村霸”“撑腰行凶”法医鉴定偷梁换柱构陷受害百姓
《河南驻马店:打人凶手“倒打一耙”,法医鉴定造假,受害人蒙冤,两老人上访求助无门却先后离世,带给人们怎样的沉重的思考和对法律公正的疑虑?》
实名投诉人:王小堆
身份证号:412827197601016037
近日,本网接到河南驻马店群众王小堆的来信投诉,具体投诉事实如下:
2018年2月10日下午一点左右,同村村民陈树青因与我家宅基地纠纷一事,喝酒后带领全家人手持钢管、棍棒到我家叫骂滋事,因我小弟和我赶集不在家,我母亲从小弟王小个从家出来正遇上陈树青,他举起事先准备好的铁棍对我母亲头部猛击,鲜血直流,王小个为了救母亲,也被打伤头部昏倒在地上。被120拉往医院进行抢救。
图左、手持沾满血的棍棒者为陈树青的父亲陈小观,图中、为行凶者陈树青图右、是我母亲和被打已昏迷在地的我二弟王小个、我王小堆赶集回来也被陈小观用棍照头击打几次,我弟弟报警后万金店派出所出警人员等了很久才到,在警察赶到现场后陈小观的二儿子仍猖狂的对王小堆大骂不止,还说要弄死我,我弟妹现场捡到一根用布缠着的钢管,警察做笔录陈树青承认是他拿的。
左图示:陈树青用腿跪在我母亲身上打她,他母亲在用手收撕扯我母亲的头发
在打架现场,我侄子为了收集对方打人证据拿手机拍照,被陈小观追打侄子的后脑勺,被陈三明用棍打出血包。陈小观对我家老弱病残大打出手。
上两张图片显示:陈树青的帮凶陈三明,骑在我的母亲身上用棍棒击打,血淋淋的图片证实了他对我母亲伤害,为何会被开脱无罪去逍遥法外而不接受制裁?
我母亲因伤情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
母亲被陈三明打的脑出血、头皮下巨大血肿、右侧3至6肋骨骨折,听我儿子说如果不是抢救及时,早就没命了。为什么我母亲伤情鉴定才是轻伤一级,而陈树青是打人凶手,在出警现场做笔录时就没有伤情,怎么也会有一份轻伤一级的鉴定,我认为他们在做伪证,我对母亲的轻伤一级鉴定不服,同时也质疑陈树青的轻伤一级的鉴定属实造假。
2018年3月2日我母亲提出申请并在驻马店市159医院为陈树清交了鉴定费用,可陈树青到了驻马店鉴定中心却拒绝鉴定,如果对方真有轻伤,怎么不敢接受上一级的司法鉴定呢。
在2018年3月28日被平舆县公安局,为了包庇陈树青的虚假法医鉴定结论,出具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告知书,
陈树青案件编号:A4117238300002018025003
宋小扣案件编号:A4117238300002018025003
王小个在医院救治了35天才出院,伤情才鉴定为轻微伤,而坐在王小个头上挥舞钢管打人的陈树青竟然不知怎么弄的伤情轻伤一级的鉴定,肯定是他为了逃脱打人事实免受法律的制裁,买通办案人员做的虚假鉴定,难道说司法鉴定人员真的视法律为儿戏?敢这样作虚假鉴定吗?可正是因为保护伞的作用,他们真的敢任意胡作非为……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为了让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合理诉求向上反映事实真相,2018年3月8号我去平舆县信访局反映,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我们弟兄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经过高速河南河北交界检查站时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却被拉黑。此处有检查站工作人员为证。我们并没有犯错,万金店派出所难道就有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吗?
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与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金店派出所为了阻止我们去北京上访,竟然将我三弟妹抓进看守所,被抓理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为当时家中只有她在照顾重病的母亲和几个孩子。
万金店派出所干警刘举带领几个人到我家不由分说把王影启抬上车,在派出所轮番对她恐吓,并威胁说陈树青的轻伤有人证明就是她打的,在驻马店监狱关了14天后被取保候审才被放出来,在回来路上万金店派出所某干警吓唬说,她现在还在嫌疑之中,不能离开驻马店,身份证已经被拉黑,不准去上访。
陈小观全家挥舞棍棒在现场对我母亲和孩子见人就打,更厉害的是陈三明骑在我母亲身上打我,他们一点都没追责,而我弟妹不在现场更不可能参与打架竟然涉嫌伤人被拘留,万金店公安就是这样颠倒黑白办案的吗?
我的弟弟被打昏迷在地,陈树青还用屁股坐他的头上,对我进行殴打,血淋淋的现实,又有照片清晰的摆在面前,可公安竟然颠倒黑白,说我弟王小个把陈树青打成轻伤,事实上我弟为了救我母亲被打昏迷,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打人的凶手不被追究而逍遥法外,真正的受害者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2017年3月份陈树青的父亲陈小观,为了阻止我家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和其妻带开水瓶到我家闹事,陈小观用碗倒满开水泼我母亲脸上,致使脸部深2度烫伤,后在驻马店159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事后经万金店镇派出所处理,我家不仅分文未得到对方医疗费赔偿,万金店派出所还把我父亲,母亲抓走并拘留10天,万金店镇派出所采取把双方都抓起来草草了结此案,并没有去真正追究陈小观用开水烫伤我母亲的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
第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第4、中央三令五申要打黑除恶,陈小观家在我们当地是一霸,所作所为使当地村民敢怒而不敢言。
第一次案件现场陈小观用开水倒我母亲头上殴打,这次又有预谋的带领全家手持钢管、棍棒对我母亲弟弟进行棒击,并连我十岁的侄子都不放过,其手段极其恶劣、行为令人发指,这难道不是恶霸行为?
由于万金店派出所对第一次案件的包庇行为给陈小观全家,滋生了他们犯罪的温床,更助长了陈小观及全家人的嚣张气焰,让他们在村里为所欲为,无视法律的尊严,由于派出所偏向行凶者,对案情处理不公,才导致这一次更严重的凶案发生。
万金店派出所对陈小观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有案不立放走打人凶手陈三明、衔私舞弊,对没有参与打架的王影启进行拘留,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这难道不是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行为吗?
我母亲已近65岁高龄,身患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十多年,严重时每年都要在医院治疗几次,陈小观全家有预谋的手持钢管和棍棒来我弟弟家闹事,陈三明手持钢管如此凶残的对待我母亲这个身患重病的老人,骑在我母亲身上进行殴打,其行为令人发指、天地不容。这与谋杀有何区别?
我的父亲去年因与陈小观家宅基地纠纷无辜被关进拘留所,出狱后一直想不开,直至郁郁而终。想想我死去的父亲,想想为了救我母亲被陈树青用钢管打昏迷,又被坐在头上进行侮辱,却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冤屈逮捕的弟弟,我整日整夜都在以泪洗面万分悲痛。
我是一个双腿残疾的人,无数个深夜都被噩梦和疼痛刺醒,伤痛及精神的折磨使我痛不欲生,多少次我都想到了死,让我几度产生轻生念头,也许唯有以死抗争或许才能换来领导对我的关注,对于我们弱势群体来说,这个世界到底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正义、还有没有活路可言?
到底是谁给陈三明这样的权力,可任意践踏法律的尊严,血淋淋行凶打人的事实摆在眼前却能让他至今逍遥法外而不去接受法律的惩罚?谁在为行凶者陈三明的这种违法行为去保驾护航?这之间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内幕、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让我们很失望、很生气我们就是死也坚决不答应。
陈树青的伤情依法不构成轻伤,平舆县人民医院片号为10057728的MR不是本案被告人陈树青的MR,不能作为认定陈树青伤情的依据,理由如下:
一、鉴定机关认定陈树青构成轻伤一级所依据的基础检验材料错误。
根据陈树青病例材料所述,2018年2月25日陈树青在民警陪同下做了磁共振,根据当天的磁共振报告单,陈树青头部的伤情显示为:1、左侧颞极蛛网膜囊肿;2、左侧上颌窦炎症。这也是鉴定机关出具鉴定意见时的最新磁共振报告单。也就是说,陈树青的伤情并不存在鉴定机关作为轻伤一级依据的右侧额叶脑挫伤。
鉴定机关所采信的平舆县人民医院MR(片号:10057728)并非民警陪同作出的陈树青MR,而是陈树青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一名叫做“陈树清”的人的MR,而这个陈树清的“清”字,是有三点水的清字,与打人凶手陈树青,是同名同姓却不同“字”!!。而且该MR形成于2018年2月13日,与2018年2月25日MR仅相隔12天,同一病人的伤情不可能在短短10天的时间内发生那么大的变化,也说明2018年2月13日MR非本案被告人陈树青。况且,陈树青本人2018年2月10日入院病例的名字均是陈树青。显然该MR不是本案被告人陈树青本人,该MR伤情不能认定为陈树青的伤情,更不能作为认定陈树青轻伤一级的依据!可是法院和公安局却不让打人凶手陈树青,做弟二次重新鉴定,刻意隐瞒包庇,偷用他人病例违法做法医虚假鉴定结论,如此偷梁换柱陷害无辜百姓,真是闻所未闻世上罕见……
二、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2款,“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机构没有了解案情、查阅病历、勘验现场,仅仅凭借所谓陈树青的伤势证明(实为一个叫陈树清的人的MR),就做出轻伤结论,证据材料单薄,我们不能信服而且事实上凶手就是违法鉴定不具有法律效率。
在铁的事实面前, 我们认定陈树青的鉴定造假,要求重新鉴定,但我们在驻马店159医院替陈树青交完鉴定费后,可陈树青却拒绝鉴定。此后陈树青家属也不愿提供其相关病历及MR影像资料,我们要求陈树青治疗医院提供存档,但医院非常不配合,不愿提供原始记录,只愿意提供电子u盘,电子档材料容易发生遗失和损坏,更无法排除可能的人为随意变动资料,无法确保完整性、真实性。
其次,公安机关对我的的伤情鉴定过轻。理由如下:
我母亲被打受伤的不仅是左侧额叶脑挫伤,而且右侧第3-6肋骨骨折,双侧胸腔积液,经查看住院期间头部影像资料,我母亲被铁棒重击殴打后头部肿块阴影,依法可能构成重伤伤情。鉴定机构对我母亲的该处伤情未完整作出鉴定。另外所谓鉴定机构对我母亲的伤情鉴定依据的病历资料不完整,缺少事发当日的住院病历,程序亦严重不合法,而是在不完整材料基础上做出了不客观的伤情鉴定结果,让真正的施暴人打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从案发时间2018年2月10日到我弟弟王小个被采取强制措施至今,陈树青伤情鉴定结果严重存疑,王小个已经被严重超期羁押,从派出所,检察院,平舆县刑警队鉴定机构,到出具假医疗证明的医院,还有法院已经形成了一条严重的利益链条,包庇陈树青的虚假鉴定,为陈三明开脱罪责。
在一审开庭时,陈树青在面对法庭的询问时接话抢话,耳聪目明,现在竟说自己的耳朵听不着也要求伤情鉴定。
案发当天是陈树青酒后有预谋的带领全家,到我弟弟家寻衅滋事并对我母亲和王小个实施殴打,未到案的陈三明也骑到我母亲身上进行残忍伤害。
我家人在派出所,平舆县检察院均提供五张血淋淋的陈三明、陈树青现场施暴照片,但两级办案机构均不采纳,刻意隐瞒陈三明行凶的事实和行为,明明我母亲和弟弟王小个是受害者,却被公安及检察机关以双方互相械斗被起诉,难道执法机关就是这样办案的吗?朗朗乾坤,法治社会竟然有这样的颠倒黑白来办案吗,真是司法的耻辱,让我们感到心寒和悲哀!在这里我要泣血控诉,2019年7月21号,我和侄子去北京信访,在24日去国家信访局纪委信访,这时,万金店镇书记辛长松派刘魁、陶涛、刘保成,万金店派出所指导员胡沙威等人,来北京北京阻拦上访,我母亲宋小扣和王影启和袁令娟,2019年7月30日去北京上访走到北京府右街,被派出所拦住,把我母亲宋小扣拉到派出所,晕倒叫不醒,后红十会去俩人,派出所俩人把我母亲宋小扣拉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府右街派出所交给平舆信访局工作人员扬帅,万金店派出所指导员胡沙威、刘行雨,在医院开完单却不给看病,平舆信访局扬帅,万金店派出所指导员胡沙威,刘行雨等人在2019年7月31日说把母亲宋小扣拉到平舆看病,把我母亲宋小扣和我拉到平舆,万金店派出所所长刘磊接住不看病,把我王小堆关进拘留所,把母亲宋小扣拉到万金店,此时,意外的事情发生啦,当地派出所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我母亲死亡啦,,,但是,派出所不告诉我们我母亲在哪里出的事,为什么明明知道我母亲有病,接访回来不拉到县级医院抢救,却给乡卫生院呢,派出所所长不是严重的渎职行为吗。为啥在没有通知我们任何家属就把我母亲私下拉到殡仪馆去呢,这其中到底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目的,,,经过我们去极为讨要说法,当时纪委感觉问题严重,说是停止派出所所长工作,接受调查处理,但是到今天也是无声无息,根本不做严肃处理,我们再去找他们解决问题,就是把我们拒之门外不理不睬,把问题推向社会。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有向上级监察督办机关跪诉,恳请上级领导对我反映的问题查明真相,能真正体会我们弱势群体的冤屈和无助,督促平舆县公安局早日缉拿真凶,还我弟弟一个清白,让我离世的父母得以安慰……
目前,在整顿政法队伍回头看的政治形式下,中央政法委要求地方执法部门,有错自纠,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和正义。让每一个公民在依法维权中,都能享受到法律公平公正与司法的社会良性。我们举报人更期待让死者安息、让生者欣慰!我们举报人盼望全国正义人士给以支持,呼吁国家监察机关给以支持,呼吁新闻媒体给以支持,呼吁国家政法监督机关给与支持……我们举报人最终相信,正义不会缺席,也许只是迟到。(作者:举报人 王小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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