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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哪般!南方周末实习生竟假冒犯罪嫌疑人删帖?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11-18
导读: 文 李海波 法讯君遇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疑似南方周末实习生刘某冒充犯罪嫌疑人非法删帖:发邮件后电话威逼不成,之后又找朋友加QQ联系花钱删帖 9月16日,法讯网收到了自称李文新的邮件:客服您好,请求尽快删除。邮件内容很简单:客服您好,上述内容涉及
        文 李海波

      法讯君遇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疑似南方周末实习生刘某冒充犯罪嫌疑人非法删帖:发邮件后电话威逼不成,之后又找朋友加QQ联系花钱删帖……

 
 

      9月16日,法讯网收到了自称李文新的邮件:客服您好,请求尽快删除。邮件内容很简单:“客服您好,上述内容涉及到我本人和妹妹的有关不实内容,请求尽快删除,谢谢!”说服附件为李文新身份证和2019年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回复张金龙等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打开链接内容是《涉虚假诉讼,莆商李文新妹妹及堂兄被北京警方刑拘》。该邮件在当天连发4次,于是法讯君回复:“您好,请留下李文新本人电话,以便核实情况。谢谢支持”对方当即回复了电话号码。

      法讯君在当天下午16时致电该号码,没有接听。16:47对方打来电话,自称是李燕香。她首先指责说你写的东西不属实,我们现在是友好的协商嘛。法讯君表示刚联系对方的律师说你们现在应该还在看守所。她说;收监不收监的你写的东西不属实,你最近有关注这个法治的这些报道吧?你应该知道张金龙付费包括那个律师应该和张金龙这边沟通了对吧?法讯君答复不认识张金龙。她便质问:不管你认识不认识我们肯定会起诉你的。因为里面有些材料怎么来的?这个刑事是机密的,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你哪来的我问你在这里面是涉密的东西?第二点就是不管是说他说他是什么员工你要拿出证据对吧?很多东西他说他这里面其中的一些人说的这些事实你知道怎么写自述吧或者他自称这个东西有被认定吗?这么写合适吗?法讯君答复是李金林说的,都有录音。对方说:李海波,我现在跟你说的是我们认为这个现在涉及到非法违法的东西,你好意思放在外头吗?你这个东西都是假的全都是瞎编乱造的,如果你再不撤的话我们会起诉你!张金龙行贿你的事实你知道嘛!法讯君反问:张金龙给我钱了?她马上说:对呀。法讯君答复,张金龙我都不认识我怎么收钱?她说:你查一下张金龙行贿然后你搜一下。法讯君答复:即使张金龙给我钱也不是行贿!和你这种人没啥说的!之后便挂断电话。她再次电话来,没说什么就挂断了。

       法讯君联系莆田那边朋友,他说李香和李文新都在看守所不可能电话呀,他熟悉李香声音。在把电话录音发去后,他说这绝对不是李香,估计是南方周末那个实习生刘某!

      9月18日,该邮箱三次给法讯网发邮件表达同样内容。

     9月20日,有昵称“蓝天”加法讯网QQ好友,进行了以上对话。对方还是想删除网帖《涉虚假诉讼,莆商李文新妹妹及堂兄被北京警方刑拘》,在法讯君询问对方是否刘记者(南方周末实习生刘妍)时,对方答复不是,他是帮朋友处理的。在法讯君询问给法讯君打电话的号码不是他的,其答复也不是,是他朋友的。

     对方联系删帖理由还是失实,在法讯君说不能存在失实后,对方说:和气生财。

      聊天中对于法讯君说的刘某电话说要起诉的话其答复,可能我朋友电话比较激动吧,她也不是有意的。

      9月26日,法讯君告诉需要提供证明。

      对方询问法讯君:必须要提供证明嘛 我问了朋友没有答复。

      法讯君:你是哪位?不是和刘妍一起的?(法讯君怀疑是和刘妍一起的南方周末记者)

    蓝天:她委托我处理的哦 我刚问她没有回复呢

     之后他直接表示到时候给些小费都行

     之后更是直接说删除的话多少钱呢 是2个,并再次发来二个网页链接。

     第二天上午法讯君看见信息后答复:不知道法讯网不收钱删帖吗?你到底是谁

     蓝天:我朋友说这个跟刑拘没关系,有关系的是内容

     在19:51蓝天继续联系法讯网:李总在吗 能帮忙删除下嘛

     法讯君便问:咱们不认识吧 你是谁都不能说呢

      此后双方在没有交流,之后法讯君发现对方QQ改了昵称,并且删除了法讯君。

      10月8日,该邮箱发来二次信息:贵网站未经核实擅自发布上述不实文章,已对我委托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限贵网站7日之内删除上述侵权文章,如贵网站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我委托人将立即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网站的侵权行为追究贵网站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经济、名誉损失向贵网站索赔,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贵网站承担!

     该邮箱[email protected]共向法讯网发来11封几乎同样的内容,看来是相当的执着啊。

     他们要花钱删除的这个重要内容是什么呢?您可以看看法讯网在2021年1月25日发布的《涉虚假诉讼,莆商李文新妹妹及堂兄被北京警方刑拘》。

      之后法讯君搜索网络发现有署名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 南方周末实习生刘妍的文章《一场有争议的虚假诉讼:为立案行贿警察两百余万元》显示:2021年7月29日,丰台分局以李文新、李燕香、李金林涉嫌虚假诉讼罪向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8月25日,丰台区检察院向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拖”了两年多之后,2023年1月10月,案件重新恢复审理。但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又h于2023年2月、5月、8月、11月,先后4次批准延期3个月审理。2023年12月7日,案件被指定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管辖。东城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1次。2024年2月6日,补充侦查工作结束。23天之后,东城区检察院向东城区法院提起公诉。不过,被告人由此前的李文新、李燕香、李金林3人,变为只有李金林一人。李燕香、李金林被分案处理,被控罪名与犯罪事实没有变化,两人同日被东城区检察院诉至东城区法院。起诉书显示,李金林已于2023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这一次,东城区检方指控李文新的犯罪事实多了一起:2019年7月,李文新为了继续阻止李金林尚未执行的执行案款被其他债权人分配,无中生有,虚构民事法律纠纷,向朝阳区法院起诉李金林偿还借款本金876万元,并以此申请冻结执行案款,意图继续侵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但过了几天,法讯君搜索该标题,发现很多网站都已经删除了。

      而据新黄河的报道称“截至目前,李文新被羁押超过三年,李金林于2023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李燕香取保后于今年1月重新被羁押。”
     来源搜狐
      https://m.sohu.com/a/827638387_826435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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