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百万立方渣土违规倾倒,不止清理那么简单
作者:王五一
据媒体报道,自2016年年底以来,肇庆市德庆县回龙镇升平村的村民们,每到下雨天就多了一桩烦心事。一座堆在村里几年,占地3.42公顷、数量达33万立方米的渣土山,一到雨天就泥沙横流阻塞村道。但大家更怕的是,土质松垮的渣土堆会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等不可预料的事故。
散落在当地回龙镇、高良镇下辖升平村、都合村、都洪村的4堆,合计157.32万立方米的渣土堆,并非从天而降,而是来自从2014年到2016年底施工建设的广佛肇高速公路工程,堆放者则是广佛肇高速公路公司(下简称“广佛肇公司”)。
那么这种一堆几年,无人认领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法规呢?显然不是。2010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8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实际上,广东省内相关部门早在2016年起,就已经开始对这一既不负责、更不合法的情况进行了处理。2016年3月,广东省水利厅就要求广佛肇公司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弃渣场安全隐患。
2017年、2018年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均显示,弃渣场仍存在安全隐患。翻开评估报告,占用水库行洪断面、距离居民住宅区、乡道过近、堆渣安全防护距离,隐患不小,但就是无人问津。广佛肇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弃渣场至今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没有社会危害性,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直到今年3月,广东省水利厅对广佛肇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罚款2359.8万元;180日内按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水土流失的原则编制4个弃渣场清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清理。事已至此,虽然清理复原工程已经开工,但该公司还要对媒体就“弃土场”还是“弃渣场”的区别说个明白,着实让人无语。
村边就是几十米高的渣土堆,南方气候又潮湿多雨,土质疏松的渣土堆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村民们几年来的担惊受怕可想而知。建成小康,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其中的“重头戏”。像文中提到的这样,跟村民们谈安全感都尚显勉强,更遑论舒适感、幸福感了。
违规倾倒问题一拖多年的背后,更是相关方对规章和法治的轻视。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专业检测报告隐患重重,但3年多来渣土山岿然不动,我们不禁要问,当地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和不作为呢?涉事的广佛肇公司又将国家法规和行政命令置于何地呢?
动工修路对于群山环绕的当地而言固然是一桩美事,但依法依规处理好废土废渣,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则是施工和管理方的义务所在,分内之事。连小朋友都懂得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果还有人不懂得,那真是要回家补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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