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霞举报山西泽州县李向林、焦宁、卫晋凯非法拘禁抢夺巨额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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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小霞,女,1973年生,住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晋韩街南营新村217号,身份证号140511197302210927,联系电话18634461720。
我要实名举报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人焦宁、卫晋凯分别霸占我公司股份51%与24%,伙同黑社会非法拘禁、暴力胁迫抢夺我们公司股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背景情况
1992年,我丈夫韦掌社与泽州县大东沟镇郭河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经营合同,承包了该村郭河煤矿(附件1)。二十多年来,我家前后在煤矿投资了2.8亿,并于2007年12月向晋城市财政局交了资源价款2468万元(附件2)。2005年11月29日,为了响应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号召,我丈夫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煤矿托管协议(附件3),。从协议签订之日起,郭河煤矿生产由成庄矿负责。为了畅通销售渠道,2011年6月,韦掌社收购了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附件4: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证件移交表)。成庄矿提供的原煤全部由该公司进行交易。(附件5)
1753万元欠条由来: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份期间,我丈夫分6次以借款形式收到李向林购煤预付款共计790万元。当时商量好,煤矿出煤后用煤矿利润逐步抵清预付款。当时我丈夫韦掌社持有晋城市坤森泽公司99%的股份,韦志萍持有1%的股份,韦志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2015年1月4日李向林勾结有黑社会性质的几个人暴力强迫正在晋城市人民医院住院的我丈夫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1753万元欠条上签字,1753万元(附件6:计算手写明细)完全是按照高利后利滚利算出的,这张写着“约定2015年8月底前还清,期间利息按照年息25%的利息计算,若到期不予归还,则逾期期间按照年利息40%利息计算”的欠条(附件7)也将我和丈夫推入了永远无法还清而备受欺压恫吓的无底偿债深渊。
焦宁侵占坤森泽股权51%的犯罪事实和经过:
2015年3月23日,我丈夫韦掌社在晋城市建设路老干部医院住院治病,李向林伙同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村长焦小齐(焦宁父亲)纠集”黑蛋”倪晓辉(现监狱服刑人员)、李向林司机“凯凯”(太原人,电话18803567117)等十多人,强行逼着我带他们去建设路老干部医院找我丈夫韦掌社。李向林狠命抽打我丈夫头部。先把我丈夫带到川底乡医院,后又带到泽州县工商局,暴力威胁强迫我丈夫将坤森泽公司的全部股份过户到他指定的人名下(焦小齐的儿子焦宁1%,郭军祥99%,郭军祥是李向林的朋友,大东沟镇郭河村人),其同伙还趁机抢走了坤森泽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全部证件,包括坤森泽洗煤厂的土地证。见此情况,我丈夫气得病情迅速加重,完全不能清楚说话。2015年4月1日我丈夫实名举报李向林、焦小齐。泽州县公安局了解此案后,结果此事不了了之(附件8)。
李向林拿着抢走的公司手续去晋煤集团成庄煤矿和晋煤集团宏圣煤炭物流公司,但两公司不认手续,只认韦掌社本人。随后李向林又知道我丈夫在公安部门举报了他,就找我和我丈夫商量只要还了他的钱,公司股份还转回我们名下。我丈夫知道如果不同意,他们就要报复我和孩子,在无奈的情况下写了情况说明(附件9),由我担任坤森泽公司法人并保管公章、财务章,占股49%;焦宁占股51%(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只用于还帐,不参与管理,债务还清后股份全部归还本人。在2016年我手上仅有的合同章也被李向林的手下抢走,李向林实际控制坤森泽公司,不上账也不打条,随意在公司账上支取现金。我丈夫在以李向林为首的黑恶势力的沉重打击下,又急又气,病情恶化,于2017年5月5日不幸病故。
卫晋凯、焦宁纠集黑社会非法拘禁我,抢夺24%股权的犯罪事实和经过:
2017年8月29日,卫晋凯伙同焦宁伪造了坤森泽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和我的签字,擅自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我变更成王懿铭(李向林指定的人),焦宁找了他的亲戚牛素琴(泽州县工商领导,上届企业科科长)操办此事。
2017年9月6日上午我的对接单位成庄矿法务向我反映我的法人被变更为其他人,我立刻打电话给泽州县工商局企业科长柳雪贞反映此事,说明自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坤森泽公司在我不知情且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私自变更公司法人,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经营权利,该局科长答复说正和对方联系更正,并提到该事是由素琴安顿的(附件10)。
2017年9月7日下午,我和公司的王天林、原军利、和世锋到泽州县工商局举报焦宁等人的造假行为。从工商局出来后五点许开车行至泽州路南段时,我发现自己的车辆被人跟踪,紧接着前后两辆车逼停了我的车。前车下来四个人,后面车下来三、四个人包围了我的车(其中就包括焦宁、“黑蛋”倪晓辉、李向林司机“凯凯”),禁止我离开。我拨打110报警,警察到现场后,焦宁再次用车辆将我的车围住,纠集了数十人陆续抵达现场,还倒车直接撞上了我的车,我还报了事故,继续逼迫我跟他们走。我既恐惧又无奈,多次拨打110报警。警察再次到现场后,将我和焦宁纠集的人带到白水街派出所,在民警的劝说下,焦宁等人声称愿意协商解决(泽州立案时要求白水街派出所提供出警记录,但白水街派出所未提供)。双方当天夜里11点30分离开白水街派出所。出来后,焦宁等人就凶相毕露,又打着协商解决的口号将我强行劫持到建设路金雅大酒店,限制在402房间,禁止我与同行的人接触。在房间内,随后到达的李向林和焦宁指使手下人将我的手机抢走,李向林猛击我头部,强迫我同意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成他指定的人。一个绰号叫黑蛋的马仔说:”我的命是李书记(李向林)给的,弄死你不就是50万嘛!你要不配合就找你的孩子。”李向林凶狠地说:“你不配合就找几个男的陪你在这住几天!”我听后非常害怕。当晚李向林、焦宁等人将我控制在酒店不让离开,我这个房间躺着几个男的,房门口、楼道里也有李向林派的人看守,我不敢睡觉,在恐惧中熬了一夜。次日上午9点,李向林、焦宁等几人强行将我带到泽州县工商局,逼迫我在他们早已准备好的《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两份协议上签字,协议的内容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将我名下49%中的24%股份无偿转让给卫晋凯,此人我并不认识(为了体现出我是被迫的,那天我的签字与此前正常情况下的工商签字截然不同)。2017年8月29日焦宁伪造的我的签字页也被工商局企业科科长柳雪贞撕毁。就这样,原来伪造的我的签名变成了真实签名,我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又一次转让给李向林指定的人,坤森泽公司的股份、公司手续和运营被李向林、焦宁等人完全控制,此时,我占股25%,焦宁占股51%,卫晋凯占股24%,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懿铭。我公司财产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事情发生后,我立马向案发地城区分局泽州路派出所报案,但他们只是做了个报案记录(附件11)。当我再去找他们时,派出所民警原志强只是录了口供,拒绝了我让他们去调取金雅大酒店录像的请求,直接对我说:“你这事我们管不了,你该找谁找谁去!”泽州路派出所所长张忠琪在做笔录时把我私下叫到办公室说:“我和向林都是好朋友,向林是个好人,让他给你点儿钱算了。”而且张忠琦还光明正大地告诉我他去看守所见过黑蛋,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9月21日立案之前。随后,我又到城区刑警队报案,并多次到队里询问结果。城区刑警队贾队长答复,此事要向城区公安局史慧军局长汇报,让我等结果。2015年4月韦掌社报案时史慧军是泽州县公安局局长,2017年9月我报案时史慧军是城区公安局局长。直至今日,城区刑警队并未给我任何答复。我又向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报案,他们就开始说管辖权问题,说我公司是在泽州,死活不谈论案发地在城区。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为何还要以管辖权为由踢皮球推卸责任?此路不通,我又向山西省扫黑办递送材料,终于立案。案件下发到晋城市公安局法制科。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案子又到了泽州县公安局。案件明明发生在晋城市城区,为什么又到了泽州县公安局?要知道李向林、焦宁等人都是泽州县人,是地头蛇。况且我们还了解到泽州县公安局现任局长王旭峰和焦宁父亲焦小齐之间关系匪浅。事发一年后,2018年9月21日泽州县公安局以李向林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立案侦查(附件12),但此时案件的有利证据(包括当时被非法拘禁在金雅大酒店的影像资料过期)已无法取证。立案后两年多,泽州县公安局除了告诉我案件在进行中和我的案件提升到市局了。后来我找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找我了解我情况后再也没有给过反馈。2020年8月17日泽州公安局突然通知我让我签撤案通知书(我未签字)。2020年8月28日市公安局也电话通知我的案件证据不足撤案了。
我与焦宁、卫晋凯素不相识,从来没有打过交道,从来没有任何经济往来。我知道这些事的幕后操纵者一定还是李向林,他伙同黑社会同伙以非法掠夺我的煤矿为目的,非法拘禁,暴力胁迫,使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签署了一系列协议,造成我同意无偿转让股权的假象。期间我多次报案,在晋城市范围内一年多都无法立案。在这几年中,我不断向检察机关、纪委反映受害情况,最近我才得知我这件事背后的操纵者找到了晋城市公安局局长王斌权掩盖了事情真相,晋城市范围内无人敢公正地帮我查案,故我申请我的案件离开晋城市管辖,异地查案。
焦宁、卫晋凯明目张胆纠集指使黑社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勾结工商局掩盖违法行为,在保护伞的保护下至今仍逍遥法外。我的丈夫已经因为煤矿以及股权被抢夺的事被活活气死,我也落下了抑郁残疾,至今不能正常生产和生活。这几年,焦宁、卫晋凯从成庄煤矿拉着我原煤16万吨之多,价值4000万元。如今,我母子已经走投无路,眼睁睁看着家产煤矿被肆意败坏却无能为力。
恳请省扫黑办异地用警查处焦宁、卫晋凯霸占我公司股份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
举报人:赵小霞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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