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非法收养成为救助孤儿的主要途径
私人送养、网络收养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人口拐卖的恶行。
儿童收养应该是一个充满慈爱仁心的过程,收养方与送养方通过履行法定的收养程序达到对被收养对象的爱心传递的合法化,收养当事人的权益也通过这个程序得以保护。2006年,李利娟因收养孤儿的善举当选年度“感动河北十大人物”,而今年五一过后,她创立的爱心村却被撤销,其本人也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李利娟故事的惊天反转令人哗然,“爱心妈妈”的不法行为,显然是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亵渎。这次事件不仅折射出了民间非法收养弃婴乱象,而且暴露出了公共救助机制的严重缺位。我国儿童收养法律政策不够完善,官办福利机构设施比较缺乏,民间收养合法性难以确认,造成了儿童权利难以有效落实,孤弃儿童的生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使得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流于形式。
非法收养的危害超乎想象
中国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严重不足。
不少不能生育又迫切想要孩子的夫妻都动过收养孩子的念头,随便一打听,可以去福利院收养,还有私人送养、网络收养等方式可以选择。考虑到福利院收养孩子保密性不高,怕孩子将来跟自己不亲,私人收养成了他们的优先选择。殊不知,目前只有通过公办福利机构收养孩子才是收养程序的唯一合法途径,而私人送养、网络收养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人口拐卖的恶行。
“免费领礼品,19.9包邮。”看到这样标题的QQ群,人们很容易联想起网络购物。但匪夷所思的是,这个QQ群里面做的竟是“网购小孩”的生意,小孩就是赠送的“礼品”。随着“网络送养”出现,一种灰色领养产业正悄然兴起。“现在怀孕8个半月,自己没办法养这个孩子,检查过孩子很健康,目前不知道性别,我是大连地区的,如果有想领养孩子的就留下联系方式。”在某贴吧里,满屏都是这样真心想领养小孩或送养小宝宝的信息。
据了解,在这些网络领养和送养平台上,想要收养孩子的群体数量要远远多于送养孩子的群体。而他们双方大多都是因为自身条件不符合正规渠道的收养规定,所以才通过网络渠道寻找希望。在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些送养人还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数额得商量。但在诚心领养真心送养的人群当中,也不乏有拐卖儿童意图的骗子和人贩。早在2013年,公安部就捣毁了多个以收养送养名义贩卖婴幼儿的网站。但是几年来,通过网络收养、送养的情况仍然不减反增。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陈朝晖律师认为,公开在网上以盈利为目的买卖孩子,一旦交易成功,将构成拐卖儿童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表示,“这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收养法》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私人非法收养之外,目前社会上的非法收养机构泛滥,这些收养机构中的儿童权益往往得不到任何保障。前几年,行走在大城市人流密集的车站、景点,经常会遇到三五个乞讨的孩童,他们大多操着外地口音,衣衫褴褛,熟练地向往来人群伸手乞讨,脸上没有一点孩童的纯真与羞涩。很多孤儿受到收养团体的驱使教唆做出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这些非法收养机构表面上行善事,收养残幼孤儿,实际上却做着利用儿童牟利的不法勾当,这些行为也严重危害着当事儿童的身心健康。
去年,一段被描述为“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两名小男孩正在进行激烈的搏击比赛。视频中介绍,两名小男孩均是14岁的孤儿,被成都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据了解,这家名为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组织是私人出资创立的一支武术散打队,从2000年创立至今,已“收养”过400多个孩子,这些孩子多失去双亲或生活失去依靠,“生活与格斗手套绑在一起”。对于孩子们来说,虽然俱乐部里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他们看见格斗比赛的笼子就很害怕,但能够暂时脱离贫困,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家强,这让他们“愿意”留在这里。不用交学费,吃穿住行全包,还可以学习格斗术,俱乐部的孩子们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队伍参加散打比赛。
看起来格斗俱乐部给了这些孩子比较好的归宿,其实不然,孩子们年幼,心智发育不完全,不能准确判断是非利弊。孩子们没有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也就失去了全面学习、提升素质、健康成长的机会和基础,孩子们从小生活在格斗俱乐部里学习格斗,不仅容易留下暴力的阴影,严苛、繁重的训练还使得一些孩子受伤,更可怕的是他们长大之后,除了格斗根本不会其他知识或本领。这种给孩子以温饱,却用孩子来牟利的团体,与那种带着乡村儿童进城乞讨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收养”看上去更文雅、格斗更具“观赏性”而已。
非法收养为何如此猖獗?
民间收养组织因合法性面临生存考验。
非法收养市场庞大,以至于发展出相关“产业链”,甚至还可以提供“选购、帮办出生证明、包上户口”的一条龙服务。要追问为何非法收养如此泛滥,其首要原因当属合法收养程序太过复杂。高门槛的收养条件往往使有收养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一个家庭若要收养孩子需符合无孩、年满30岁、有抚养能力等条件,在收养硬件条件满足后,还需要准备一系列耗时耗力的材料。其中涉及收养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是否有送养人、福利院如何签订送养协议等具体问题,需找各部门办证明、盖章、找证人,这其中更是有各种以“赞助费”“社会抚养费”名目存在的经济门槛。花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经历漫漫无期的等待且还不一定收养成功。因此,很多家庭不得不放弃通过福利院收养孩子这一途径。
与此同时,随着需收养儿童及收养家庭数量的增多,一些自发形成的民间收养送养组织却渐成规模,这些组织借助于网络能迅速满足收养送养双方的需求,虽然其中会涉及以营养费为名的金钱交易。明知此举属于贩卖人口的违法行为,收养当事人权益也难以保证,但是这种“满意就抱走”的收养方式却能更快更便捷地满足收养送养双方的意愿。因此,很多家庭愿意铤而走险,通过这些组织去收养儿童。
其次,相关法律意识的缺乏也是非法收养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对《收养法》不了解,因而存在盲目收养的问题。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买卖婴幼儿的非法行为持续存在。有的是因为夫妻不孕不育,有的则是因为没有儿子,不管哪种情况,买卖孩子就是违法行为,这点他们没有认识到。他们认为既然收养了,双方关系就存在了,“我养大了他,他就得为我养老,天经地义”。甚至觉得办不办理登记只是个法律程序问题,与切身利益无多大关系。
福建省长汀县童坊镇曾因普遍存在买卖儿童情况被媒体报道,村民徐佳这样描述当地情况:“孩子生下来马上给人家,男孩子要十来万,女孩子要四五万。我们这是私下抱养,不是买卖,更不是拐卖。”徐佳称自己在网上看过很多关于买卖儿童的视频,但他并不觉得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他说:“是非对错我们分得清楚,如果真的是涉嫌拐卖儿童,我举双手双脚赞成处理他们,可事实不是这样。”由于法律意识的缺失,在许多非法买卖儿童事件曝光后,涉案当事人对于自身参与买卖孩子遭处理一事,更多的是不理解和想不通。
孤儿救助体系不完善是病根
官办福利院资源有限,数量众多的孤弃儿仍散落于社会。
中国存在着庞大数量的孤儿,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0.2万人,其中生存于福利院的孤儿有9.2万人,还有41万孤儿散居在社会各处。在这组数据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社会福利体系的严重缺位。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共同撰写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目前在中国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严重不足。现存的儿童福利政策虽然项目、规范较多,但相对分散和混乱,未能形成全国统一、自成体系、目标明确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由于官办福利院资源有限,数量众多的孤弃儿游离于福利院之外;民间收养组织因其存在的合法性面临生存考验,处境尴尬,这也使其难以对这些孤弃儿施以援手。
2013年1月4日,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在媒体质疑袁厉害非法收养时,河南省兰考县民政局救助股原股长冯杰为她辩护:“兰考是国家级贫困县,几十年一直没有能力建社会福利机构,开封市福利院又拒收,我们只能默许袁厉害继续养育这些弃婴,并尽力给予物资帮助。”尽管袁厉害本身并不具备收养弃婴的条件与能力,但无奈于没有地方可以给这些孤儿提供庇护所,医院、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只能不断地往袁厉害处送弃婴。一个女人靠着微薄的收入与低保在20年间养育了200多名弃婴,但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居住环境和有效监护的非法收养最终还是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我关注收养问题已经两年多了,尽管国家在打击非法收养方面力度很大,但我认为,想要彻底解决非法收养问题,还要从制度上封堵漏洞。”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说。
儿童收养相关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涉及民政、公安、人口、卫生等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办理收养登记、户口登记、为弃婴出具捡拾证明、残疾证明等。基于这些服务机构的设置,儿童收养有了运作的法律依据与实践平台,孤弃儿童有了重温亲情的途径。但在目前儿童收养体制中,因存在着收养门槛过高、收养程序复杂、民间收养合法性不明等问题,很多有意收养孤儿的个人、家庭及组织被迫止步,难以实现事实收养。有专家指出,除了社会福利机构不足、收养门槛高等困难外,收养体系中还存在着收养类型单 一、转收养规定不明确等法律法规漏洞问题。
让社会有更多救助孤儿的能力
只有通过公办福利机构收养孩子才是收养程序的唯一合法途径。
如今,我国救助孤儿的主要途径是官办福利机构,但官方资源非常有限。很多发达国家将民间收养力量作为救助孤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在弱势儿童福利服务中的空白,尤其是在孤弃儿童收养方面。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左右不孕不育患者,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就有1对面临生育困难,不孕不育率高达12.5%。合法收养的渠道限制迫使很多有意收养儿童的家庭只能选择“非法事实收养”。面对收养需求如此庞大的群体,优化现有立法政策及体制环境,降低收养门槛、简化收养程序是改善非法收养的有效突破方向。
由于社会福利机构的缺失,仍有大量孤儿散落于社会各处,他们或许被非法收养,或许仍在街头流浪。儿童福利机构的大量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除了在省、地一级设立独立的儿童福利院以外,在县、乡、镇也需逐步设立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为了避免“袁厉害事件”的悲剧发生和实现对孤儿的有效救助,加强对各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与审查力度也非常必要。
有专家指出:“《收养法》相对于其他法律,其制定实施较晚,广泛度不高,宣传工作做得较少。群众对《收养法》的了解和掌握不够,这也是非法收养现象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 因此,加大《收养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可以通过对国民法制教育降低非法收养的情况,让社会有更多救助孤儿的机会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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